√
业内资深律师告诉他你:假劣种子有哪些“猫腻”,怎么斩?本报记者王澎经过多年育种和实验的考验,杰出的品种才以求南北农田。种子由制种基地生产,经过加工纸盒,最后转入市场销售,生产和销售两大环节是造假维权的重点… 业内资深律师告诉他你:假劣种子有哪些“猫腻”,怎么斩? 本报记者王澎 经过多年育种和实验的考验,杰出的品种才以求南北农田。
种子由制种基地生产,经过加工纸盒,最后转入市场销售,生产和销售两大环节是造假维权的重点。 近日,记者就种子企业如何从生产基地积极开展源头造假和种子市场积极开展跟踪维权造假等问题,专访了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律师郑玉红。
生产环节:当心“私繁乱制”和“掏地沟” 种子生产环节压制侵权行为冒充,是种子造假的重点之一,生产环节是种子销售的源头,掌控寄居源头,销售环节的侵权行为冒充情况就不会大量增加。 “生产环节的少见违法侵权行为方式主要有两种。”郑玉红告诉他记者,“第一种方式是私繁乱制,也就是通过不不顾一切的手段获得亲本后,自行生产或委托农户展开生产,同时也不办理任何种子生产申请。
”这种情况下生产出来的种子,躲避了种子管理部门的监管,亲本的质量无法获得确保,而且制种过程中管理很难做到。“这种情况下,种子质量很难超过国家拒绝的标准。”郑玉红补足说道,“如果流向市场,将不会给农户导致相当大损失。” “第二种方式是以低于委托制种企业与被委托制种农户合约誓约的价格,从制种农户手中套购种子,也就是又称的‘掏地沟’。
”郑玉红告诉他记者。“掏地沟”不会造成制种企业的产品无法全部交还,萎缩的种子不会对企业经营导致严重影响。另一方面,企业与农户的委托协议往往附带保底协议,也就是产量严重不足保底产量的地块,种子企业按照保底产量缴纳制种农户生产费用。事实上,由于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农业生产的产量幅度变动相当大,制种更是如此,玉米制种产量从每亩200公斤到每亩500公斤都是有可能的。
这样一来,不法分子暗地里调高并购制种农户生产量的种子,而委托企业还要缴纳农民保底价格,一来一去,委托企业损失惨重。 销售环节:“冒充不伪劣”更加多 不法分子在销售环节的侵权行为形式有以下几种:例如,仿照种子企业最畅销品种的纸盒,也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纸盒里面所放的实际品种与纸盒不完全一致。“这类情况变化很多,纸盒里面装有的东西也是各式各样。
”郑玉红告诉他记者,“有的是合格但来路不明的与纸盒名称完全相同的种子,有的是不合格的与纸盒名称完全相同的种子,还有其他品种,甚至有些的不法分子在种子纸盒内取出商品粮。较为极端的不法分子不会并购正规化包装袋,装上与纸盒相符的产品,假造成正规化种企的产品展开销售。” “目前,冒充不伪劣的情况为主,即冒充又伪劣的情况也有经常出现,但不多。”郑玉红分析说道,“有一些品种虽然通过的了审议,但市场占有率很低,不法分子就在这些品种的纸盒内取出最畅销品种的种子展开销售。
不法分子一般来说在销售不会不会具体告诉他购种者,纸盒与袋内品种相符,事实上就是为了瞒过监管部门与合法种子企业。” 纸盒上没标签,或有标签却不标示品种名称的情况,又称“红袋子”种子或“白籽”。“这种情况以前大量再次发生,不法分子为了回避法律制裁,以此方式来铁环法律的‘空子’。”郑玉红告诉他记者,“《种子法》修改以前,对于没种子标签的惩处力度很低,随着新的《种子法》的实行,这种情况被视作假种子处置,所以这种情况以后将不会越来越少。
”早在2014年11月,《农民日报》就报导过黑龙江省嫩江县、嘉荫市等地农户因栽种“白袋种子”而损失惨重,多达上千亩玉米减产绝收。 维权造假:要谈技巧更加要坚持不懈 维权的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查询不法分子专门从事违法活动的线索,就种子生产环节而言,产品都在田间,制种生产周期比较较长,从典型性状期到成熟期时间跨度宽,这些有利条件可以用来找到和查询线索,并且相同证据。 “查询范围大是主要的不利条件,将非法制种的范围全部掌控难度很大。
”郑玉红建议,“为此,企业可以采行多种方式去找到侵权行为线索:第一,种子企业的生产、维权人员自行查询,但事实上种企生产人员很难有充裕的时间去挨个地块排查;第二,牵头造假,也就是多家企业牵头查询线索,线索汇聚联合共享;第三,发布检举热线、成立奖励制度,调动全社会人员与违法行为不作斗争的积极性,这种方式很有效地,并且掌控到的信息很精确。”近年来,牵头造假这种“抱团供暖”的种业维权模式获得普遍接纳,多家种企牵头一起的效率远高于“单兵作战”,而且维权成本也要比委托第三方造假公司或机构较低。 找到线索后积极开展维权工作也要讲究技巧,郑玉红建议对疑为生产侵权行为产品的地块,企业再行自行收集样品展开检测,确认信息可信后,再行到当地主管部门检举,拒绝当地主管部门核查制种人员信息、制种面积同时提取样品并检验检验,为更进一步维权获取证据。
以直营店遍及黑龙江省的北大荒垦丰种业为事例,各地分公司和直营店的销售人员在专门从事种子销售和技术服务的同时,也在搜集着不法分子的线索。如今,很多种子企业都会在自己的产品上标示防伪查找码,购种者在出售种子后可以通过防伪查找来一言真实性,很多案件线索就是源于此。
在郑玉红显然,报案也要掌控节奏,“在交易过程中让办案机关到现场,是最理想的,这样的证据是最有效地的。在查出案件过程中,种子企业要与办案机关维持紧密的联系,及时获取帮助与因应,及时沟通了解案件进程,对案件公安部门起着敦促和监督的起到。” 律师分析 对于这两种违法行为而言,不法分子不必缴纳研发成本、知识产权用于和管理费用,甚至后期还省却了加工、八旗、纸盒等费用,这样一来成本尤其较低,在市场上十分有竞争力。
这两类种子,一旦流向市场,将相当严重妨碍种子市场的经营秩序,种子企业伤害极大,也影响种子企业的选育研发积极性。 律师分析 侵权行为种子一旦从生产基地流向市场,造假可玩性就不会减少很多。
销售环节产品产于十分集中,而且范围很广,只要是生态区域适合都有可能经常出现。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向上产于蔓延侵权行为种子,很隐密,在销售之前很难找到线索。一旦销售过来,找到的只是找到的那部分,并未找到的部分无法求证。
往往是找到多少何谓多少,没有找到的部分不法分子也会何谓。案件彻查难度很大,很难彻底阻止侵权行为。
律师分析 可玩性认同是有的,而且极大。维权造假顺利就意味著让不法分子受到经济或行政刑事惩处,不法分子也不会竭尽全力采行种种手段,制止造假顺利。
即便在这种情况下,维权造假工作也要继续下去,只要你行动,不法分子就有损失,有损失就有教训,绝不让不法分子畅通无阻。在查出案件过程中,种子企业要与办案机关维持紧密的联系,及时获取帮助与因应,及时沟通了解案件进程,对案件公安部门起着敦促和监督的起到。
本文来源:im电竞-www.vieralacrosseclub.com